在我们的印象中
春节总是和“年夜饭”“压岁钱”“新衣服”
“烟花爆竹”
……
这些词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特别是除夕夜和大年初一
一些市民表示如果没有绚丽的烟花
仿佛就少了些什么
(一)零售时间为2019年2月2日至2月6日(农历十二月廿八至正月初二)。
(二)允许燃放时间为2019年2月4日至2月6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二)
(一)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
(二)文物保护单位周围50米以内;
(三)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油汽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其他重要消防单位周围100米以内;
(五)各类零售、批发集贸市场内;
(六)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七)医疗机构、敬老院、疗养院、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校周围50米以内;
(八)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道、走廊等部位;
(九)山林、园林、城市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十)重要军事设施周围50米以内;
(十一)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点周围50米以内。
(一)销售安全。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单位必须取得应急管理部门的许可,并按照规定设置专门的储存场所。零售单位在销售时间结束后,未售完的烟花爆竹应于次日内由原批发单位回收集中保管。零售单位的烟花爆竹实行统一配送、统一回收,由批发单位使用标明安全警示标志的封闭式厢式货车进行配送。严禁零售单位自行运输。
(二)储存安全。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储存或零售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量存放,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场所等部位设置储存点。
(三)产品安全。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单位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必须为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完整产品标签的个人燃放类产品。
(四)燃放安全。广大市民和单位应当严格遵守限时限区域燃放的规定,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有安全隐患之外
对城市的污染也很大
制造过年的气氛有很多种
贴春联、置办年货、吃年夜饭、收压岁钱……
所以像燃放烟花爆竹这么危险的事儿
就少做吧~
环保过大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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